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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关于大干围1号产业园(码头)因环岛路(大干围段)被征收事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5-12-26浏览次数:7


关于大干围1号产业园(码头)因环岛路

(大干围段)被征收事宜的

声  明

 

        我司(广州新城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位于海珠区工业大道尾路大干围1号(含码头,以下简称“大干围1号”)产业园区的唯一产权人。2025年8月8日,海珠区政府在园区张贴了《征收决定》,加上近期海珠区有关部门、街道办在现场做的系列“动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不实谣言引发舆情。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现正式向所有关注环岛路(大干围段)建设的广大市民和关心我司的社会各界通报情况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产权清晰合法,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侵犯。

        我司于2004年7月12日通过公开拍卖合法取得大干围1号产业园区的产权,合法承继了大干围1号码头,持续、公开、无争议经营使用已二十余年,我司权利来源清晰、合法,受法律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故任何侵犯我司合法权利的行为,我司均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我司一贯支持环岛路建设,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我司一直以来支持环岛路的建设,既是环岛路的倡建者,也是受益者,项目早在2010年已完成政府要求的“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工作。因环岛路规划需穿越我司地块,导致土地被一分为三,严重降低整体价值及影响后续使用。为此,我司依法选择“土地置换安置补偿+自主改造”的方式,并且持续十余年主动向市、区各级政府提交了数十份书面报告和方案,以实现环岛路开通、区域面貌提升、片区经济发展、企业持续发展和政府税收增加的“多方共赢”。仅近5年,我司已提交超过25份申请,并委托专业设计院设计,向政府报送前后两版改造方案,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经过我司多次沟通,2024年1月11日海珠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以土地置换方式推进环岛路(大干围段)建设,即区政府负责整合大干围1号产业园周边的无主地、边角地、零星地与我司规划路位上的土地进行置换,我司负责申报规划调整,区政府给予全过程支持。我司亦承诺在签订土地置换安置补偿协议,并完成土地产权置换手续后一个月内移交规划路位上的土地。然而,在我司等待政府整合用于置换的土地过程中,海珠区政府却突然于2025年7月23日在大干围1号首次张贴《征收决定》。我司收悉后发现《征收决定》存有多处错误并依法提出异议。海珠区政府又在8月8日重新张贴了更新的《征收决定》。在此期间,我司也再三提请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土地置换安置补偿工作,以尽快开通环岛路,但至今未收到海珠区政府的具体置换方案。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点15分,海珠区政府组织在区规自局进行初步磋商,相信通过双方努力会达成公平合理的共识。

三、呼吁依法行政,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环岛路的建设有利于广州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我司作为有31年历史的海珠区本土民营企业,一直坚持用真金白银在海珠区投资,建设海珠、发展海珠。此前也多次针对环岛路珠江后航道区段没有过街隧道影响通行效率和市民安全、没有江边停车场、环岛路急弯太多等问题提出规划优化的建议,并主动书面向海珠区政府表态愿意对环岛路(大干围段)无偿捐建过街隧道和江边停车场等。我司已书面敦促提醒海珠区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与我司开展平等、正式的协商,尽快达成合法、公平的补偿,避免以违法行政(2023年的违法强拆行为已被法院终审判决确认违法,但至今尚未赔偿)、书面散布不实信息实施舆论施压等手段替代法律程序,否则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我司必将继续依法维权。

四、正告不实信息发布者,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此前捏造事实、恶意诋毁我司及我司相关人员名誉的言论,我司已进行证据保全,并将视情况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追究相关侵权主体的民事、行政责任,乃至提起刑事控告。故在此正告相关侵权主体:立即停止一切侵害我司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删除已发布的侵权内容并向我司及相关人员公开赔礼道歉。

        我司坚信,只有在法治框架下积极对话协商、依法办事,才能达成共识,真正实现政府与企业、市民共赢的结果。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环岛路(大干围段)建设的关心,也恳请大家理性看待此事,勿信谣、勿传谣,群策群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广州新城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